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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0分钟”为啥不入急救条例

日期 :2021-04-28 09:13:45 浏览量 :1802


愿望很美好 ,效果未必佳 ,甚至 ,事与愿违 。

立法 ,要避免这种反差 ,就要讲科学 。

今天上午 ,《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 ,颇具争议的“10分钟”没有出现在修改二稿中 。

这10分钟 ,究竟是怎么回事 ,立法草案不见“10分钟” ,缘由何在 ?

在立法过程中 ,一种观点是 :对急危重患者 ,院内急救人员和院前急救人员一般应当在10分钟完成交接 。

这也难怪 ,在人们的通常印象里 ,急救 ,就该体现一个“急”字 ,要快 ,10分钟完成交接 ,自然会对急救有帮助 。

但是 ,这个立法意愿并未得到“专业认可” 。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立法论证会上 ,立法学 、民法学 、行政法学 ,以及医学专家 ,普遍认为“10分钟”入法未必有益于 、甚或有害于“急救”初衷 ;与其立法规范 ,不如由行业协会制定标准 ,更合适 。

何出此言 ?关键一点 ,“10分钟内完成交接”一旦入法 ,成为法定义务后 ,很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和诉讼 。

目前 ,“10分钟” ,只存在于两个文件当中 。一个 ,2009年上海市卫生局的内部通知 ,事关院前急救患者转运和接诊 ;另一个 ,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 ,事关医疗机构转运接诊救护车病人服务规范 。这两个 ,都不具备法律强制性 。

迄今 ,尚未有国家或者地区对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交接的具体时限 ,做出立法限定 。未做限定 ,关键原因是 ,究竟是“几分钟”完成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的交接 ,病人从救护车上下来如何诊疗 ,完全是一个技术问题 ,涉及急危重患者的认定标准 、认定主体 ,专业性强 ;因此 ,病患下了救护车 ,究竟“几分钟”完成交接 ,专业的事就交给专业的人 ,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疗行业协会 ,出面制定技术规范 ,更合适 。

除了专业原因 ,在申城 ,“10分钟”不入法 ,更有社会原因 。

就近 、就急 、满足专业需求 、兼顾患者意愿 ,这是院前急救的基本原则 。如何就近 、就急 ,满足专业治疗需要 ?一言以蔽之 ,能去近处的医院 ,就不去远处的 ,只要能救命 。当然 ,如果患者或者家属一定要求送往“指定医疗机构” ,也不是不可以 ,这需要院前急救医师先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 ,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 。

事实上 ,较之社区和二级医院 ,三甲医院似乎更“权威” ,更受患者青睐 ,患者本人 、家属指定医院 ,舍近求远 ,不罕见 。于是 ,在某个时段 ,救护车集中奔赴三甲 ,乃至八九十来辆救护车脚跟脚抵达 ,病患瞬间积压 ,急救资源常常不堪重负 。原本 ,较之日益增长的急诊需求 ,申城医疗急救资源尚未能与之匹配 ,一旦“10分钟”入法 ,结果却无法实现 ,势必造成医患矛盾 ,加剧医疗纠纷 。

权衡利弊 ,立法论证的结论是 :急救条例不对交接时间作出规定 。

“10分钟”不入法 ,并不意味着急救不要“争分夺秒” 。危重病患者的救治 ,救护车的周转效率 ,不但会有行业标准 ,更会受到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 。而且 ,一旦120救护车确定了去向 ,依照条例草案的设计 ,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有衔接机制,当120还在路上的时候 ,院内急救机构已经畅通了急救绿色通道 ,做好了危重急救准备 ;立法还特别强调了“首诊负责制” ,医院不得拒绝或者推诿急诊患者 ;对急危重患者 ,应当按照先及时救治 、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 。

如果说 ,医疗的价值在于偶尔治愈 ,时常帮助 ,总是安慰;那么 ,24小时不间断地奔跑在路上的120救护车 ,就是一座城市里最有温度的风景 。伴随深度人口老龄化 ,申城应对突发事件 、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健康的压力剧增 ,在急救一线冲锋陷阵的120救护车 ,责任艰巨 。它奔跑的速度 ,蕴藏着捍卫生命的热望 ;它畅通的程度 ,计量着这座城市的温度 。急救制度的设计 ,需要民主立法 、科学立法 ,用专业 、理性 、群体的智商保护“城市的温度”——地方立法中没有“10分钟”,却会让医护尽最大可能救死扶伤 。


爱备护践行“爱护 、保护 、救护有备无患”的企业法则 。带着感情播种爱心 ,带着责任干出实效 ,将专业的院前救护理念与先进的产品方案带入万千家庭和企业 。配备急救包 、急救箱 ,为您的生命护航 ;配备急救包、急救箱 ,让生命多一分安全 。幸运留给有备之人 ,爱备护“您的身边 。